General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station—Part 3:Evaluation and improvement
标准简介:本部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简称“市场监管所”)规范化运行和管理评价与改进的基本原则、评价周期、评价要素、评价组织、评价程序、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统称“市级主管部门”),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或组织,统一对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所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工作进行的评价; ——上海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市场监管所执行DB31/T 1028第1部分、第2部分及市场监管所绩效的评价。 上海市各区政府对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所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工作进行的评价可参照使用。不受任何部门委托、自主开展的第三方评价及市场监管所的自我评价可参照使用。
标准号:DB31/T 1028.3-2017
标准名称: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评价与改进
英文名称:General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station—Part 3:Evaluation and improvement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2-29
实施日期:2018-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60法律、行政管理
替代以下标准:公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