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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Air-to-air energy recovery equipment

国家标准 推荐性 作废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采暖、通风、空调净化系统中用于回后排风能量的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其他用途的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号:GB/T 21087-2007

标准名称: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英文名称:Air-to-air energy recovery equipment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7-09-11

实施日期:2008-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P46供热、采暖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30通风和空调系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T 21087-2020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龚冬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新晃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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