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本标准检验方法适用于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检验。检验方法中,分光光度法,应按HG3-1005-76(分光光度法通则》(可见和紫外部分)进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应按HG 3-1013-7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进行。
标准号:CJ/T 49-1999
标准名称: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99-06-0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标准>>Z50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替代以下标准:原标准号CJ 25.2-1989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
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
发布单位: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