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10:Government authorities
标准简介: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各级党政机关在沪派出机构应按照本部分执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重点单位自用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部分执行。已建各级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部分执行。
标准号:DB31/T 329.10-2018
标准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
英文名称: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10:Government authorities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2-25
实施日期:2019-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DB31/ 329.10-2008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上海德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