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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行业标准 推荐性 现行

标准简介: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标准号:MH/T 3014.5-2007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0-16

实施日期:2008-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航空、航天>>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V55航空器维护与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100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MH 3145.125-2003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发布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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