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400-101-7153
百检网 标准查询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s(General Guideline)

国家标准 强制性 作废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非职业接触引起的类似皮肤病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标准号:GBZ 18-2002

标准名称: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s(General Guidelin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Z 18-2013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