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标准号:GBZ 169-2006
标准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英文名称: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6-03-13
实施日期:200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Z 169-2020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发布单位: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