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
标准简介: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标准号:GB 50045-1995
标准名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
英文名称: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5-05-03
实施日期:1995-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替代以下标准:GBJ 45-1982;被GB 50016-2014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