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标准简介: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 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厂房;6、仓库;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10、城市交通隧道。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 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
标准号:GB 50016-2006
标准名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英文名称: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6-07-12
实施日期:2006-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120建筑物的防护
替代以下标准:GBJ 16-1987;被GB 50016-2014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发布单位: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